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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394769832718 時間:2019-05-30 18:06 好啦今天中午不是在偷吃便當。 九月一日起,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保障工作之外同時是接受訓練的住院醫師勞動權益;至於受僱主治醫師的部分,則提出 #醫療法專章修法草案。 今天中午,參加衛環委員會對於這個專章草案的 #政策小組 討論。 專章中,將包括休假、加班認定與規範、勞工母性保護、職災給付以及退休金的保障。… 更多 第一個我擔憂的,是公務人員法制進用保障、勞基法保障或者受僱的醫療法專章保障之外,未能被保障的(還公費的)公費醫師,是否可能因為「其他人都有工時保障」,反而成為負擔最多工作的一群。衛福部表示已經規劃會由衛福部和聘僱醫事機構和受僱公費醫事「三方簽約」,由衛福部來保障未受勞基法、醫療法專章和公職人員進用保障的公費醫師勞動條件。 第二,是過去我們辦公室長期關心的「中醫負責醫師訓練」,逐漸調整訓練方式和時數保障的中醫師們;雖然現在是以「住院醫師工時指引」來保障工時在每週80小時之內,未來也一樣納入勞基法保障,但是代訓中醫師,是診所聘僱,在醫院受訓;納入勞基法之後,相關勞動權益、加班計算、請假申請,是聘僱的診所,還是代訓的醫院權責? 這個部分,醫事司表示將進一步了解、規範。 真正要解決醫療業務過多的問題,根本還是落實分級醫療,以及「該等就要等」的醫療業務提供,不能用無微不至的服務,隨時得來速似的,滿足並非急症病患的需求。 不過在就醫與轉診文化改變之前,先由勞基法和醫療法專章來提供基本的勞動權益保障,是必須的;醫療生態、醫療訓練的文化、甚至科別熱門程度的消長,會出現極大挑戰,也是事實。我們一同來一點一點進步。 |
感謝委員對中醫界的關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