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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1071917386259 時間:2020-04-21 20:14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修正通過 歷經兩周的朝野協商, 紓困條例修正草案終於在今天三讀通過! 這次通過的條文有2條 1. 第9條之1 因本次疫情因素而領取的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免納所得稅,且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更多 這條法案通過的精神在於, 無論是補貼、補助津貼、獎勵或是補償,目的都是要慰勞在防疫期間,防疫相關人員的辛苦付出,或者是協助受疫情影響的產業度過難關,若仍進行課稅,將喪失原本的目的。 相同的,這些項目政府特別編列預算發出,以達協助產業之目的, 如果被移作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也會悖離紓困的目的,因此特別規定! 2. 第11條 特別預算金額,從600億提升至2,100億元。 並且得視疫情狀況,再追加編列2,100億元,最高總共達4,200億元,但須立法院審議通過。 法案通過後預計本周五(24日)會將所編列追加的預算排入院會一讀,並在下周進行委員會審查! 目前所知規劃總額1,500億元的運用方式,其中約1,035.2億元將會以現金方式發放,用在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及勞工進行紓困! (1) 受損企業的員工薪資補貼4成,約419.2億元,受惠人數約80萬人。保住就業,共度疫情難關。 (2) 自營工作者(如遊覽車與計程車司機、個人開店),每月補貼1萬元(3個月共3萬元),約336億元,受惠人數110萬人。 (3) 中低收入戶,每月加發1500元(3個月共4500元),由地方社會局處主動發放,約40億元,受惠人數87萬人,預計4/23就會入帳。 (4) 減班休息補貼,勞工參加訓練可獲補助、補貼減班休息前後的薪資差額50%、提供公部門計時工作機會,約60億元,受惠人數超過10萬人。 (5) 擴大就業,照顧失業者,提供失業給付、補貼投保薪資等,約180億元,受惠人數約15萬人。 (6) 針對無勞保投保的自營作業者、或非典型工作關係而暫時性受僱的弱勢民眾的急難紓困,發給1到3萬元的救助金,約1億元。 |
有顧主,投保薪資24000(含)以下,符合紓困資格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