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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318372144736 時間:2016-07-27 17:03 長期以來政府對於原鄉土地的分區管制過於制式,毫無因地制宜的土地使用分區規劃,導致原鄉建地不足、房舍無法取的使用執照。 今天針對「蘭嶼居家護理所」設立問題,邀集內政部營建署、消防署、衛福部、原民會共同研商「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第7條」的修正問題,終於達成修正共識,增列「位於原住民族地區(部落)護理機構,得以建築師或結構技師等專業鑑定報告,取代建築使用執照」之條文內容。也作為衛福部未來於部落規劃長照機構之參考依據。相關內容將於九月初做法規修正預告後施行。 |
後續麻煩還是要有定期考核,以免前面的好意變成危險發生的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