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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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8-03-01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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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3月1日 修法後
相關說明:

五、例假日加班費:
勞動基準法第40條:沒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不得使勞工… 更多於「例假日」出勤,若因前揭原因有使勞工出勤者,該日應加倍給薪,並應給予勞工事後補假休息。 請教:例假日&國定假日上班是加倍薪資發放,還要再補休1日。 還是二擇一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