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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632455628059 時間:2020-04-08 13:43 【《溫管法》修法五項主張 】#長文慎入⛔ 我們要一部,能為未來解決問題的氣候法制! 衛環委員會在今天安排「我國因應氣候變遷作為及溫管法修法方向」的專題報告,藉此機會,我提出對於溫管法修法的「五項主張」。 許多關心氣候的民間團體和我對這次修法都有深切的期待,希望這次修法❌不是殘補式的修法,而是能夠為台灣的氣候治理提供完整的法規建置,⭕️是一部能為未來解決問題的氣候法制。 1⃣ 行政院成立「#氣候與能源會報… 更多」做為氣候治理中樞 溫管法應該參考《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增訂食安會報的做法,在行政院的層級新增「氣候與能源會報」,由行政院三長定期召集會報,並指派政委作為執行長,目的是要強化跨部會規劃、協調執行、督導及定期檢討,同時強化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的幕僚功能,提升能減辦的授權及編制能量,才能打通氣候治理的任督二脈。 2⃣ 明定「#部會權責」,強化預算分配與政策工具 溫管法應該明定各個部會的權力責任,強化預算分配,避免第一期階段管制目標推動期間,發生的部會推卸及逃避情形。 修法後,應該更明確要求部會將預算分配到氣候行動項目,政策工具也應從「獎勵」,漸進轉為「強制管制」或短中長程的「指定削減」。我希望環保署不要再客氣了❗我們已面臨氣候緊急狀態,我們的氣候法規難道還要溫良恭儉讓嗎❓ 3⃣ 新增「#調適專章」,找到能指揮的主管機關 溫管法第 1 條揭示「調適與減緩並重」的精神,而全球氣候變異是現在進行式,用調適政策來降低風險刻不容緩。 現行溫管法只有在第 8 條簡單提及調適,相較減量對策有整個專章,⛔… 更多 |
推氣候與能源會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