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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h: 2016-09
2016-0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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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09-27 18:00
「葵姊姊在民國105年生下了小北鼻,由於離開職場的關係,104年開始參加國民年金保險,請問她可以申請國民年金生育給付嗎?」 國民年金生育給付是在100年7月1日開始施行,自施行日起,「只要是在國民年金加保期間分娩或早產的女性被保險人」,就可以向勞保局請領國民年金的生育給付喔! p.s.自104年12月18日起,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於加保期間分娩或早產,可一次領取2個月的生育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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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g Chi Lee}你們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