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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6711012347476 時間:2017-07-04 15:27 【免除刑警無實益勤務,讓刑事警力運用更適切】 因應目前刑事警力缺額嚴重問題,為讓刑事警力專注於刑事偵查工作,本局在推動免除刑警無實益勤務方面,有了重大的改變,經調查與評估刑事人員擔服巡邏、擴大臨檢及酒駕蒐證等3項勤務實際效益低,署長已核定請各警察局(總隊)、分局(大隊)依勤務規劃權責,評估免除編排刑事人員參與是類勤務,以「原則免除、必要編排、專業分工」思維,妥適刑事警力派遣。如需編排刑事人員執行擴大臨檢等專案性共同勤務,應考量回歸刑事專業,以編排移送(偵辦)組、逮捕組等任務為主,發揮案件溯源追查、擴大偵辦功能。 透過警政署的政策引導,希望各層級之警察機關就警力、轄區環境、刑事核心任務等因素完整考量,讓刑事警力運用更為適切;另基層刑事人員反映,實務單位迭有派遣刑事人員支援非刑事工作任務情事,各機關對於相關勤務編排及警力派遣,也應妥為考量必要性,並斟酌刑事單位人力負擔,避免影響偵查能量或案件偵辦。 #免除刑警無實益勤務 #回歸刑事專業 #案件溯源追查 #刑事核心任務 #偵查能量 NPA 署長室 警光新聞雲 |
必要編排的部分是由誰認定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