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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6013388305703 時間:2020-07-20 13:01 面對上週監察院人事同意權的各種瑕疵,剛剛的黨團協商,仍舊花了一些時間討論。 然而,民進黨團幹事長鄭運鵬卻說,我的論點,「在幫國民黨團佔領主席台,破壞詢答議程的行為正當化,找解套」。 鄭運鵬可能沒有聽進我的論點,所以,選擇用最廉價的方式「抹成國民黨」,來回應我的主張。 這是憲政爭議的重大議題,只要有人提,我就願意再說明一次。 #未經實質說明詢答當然是重大瑕疵 … 更多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29、30條的規定,「由立法院咨請總統通知被提名人列席說明與答詢」,這是憲法授權,也是法律上的最低要求,不是立法院說不要就不要的東西。如果連「說明與答詢」都做不到,要怎麼說,這是一個符合正當法律程序的審查過程? 再說,沒有面對面的答詢先不講。時力黨團提出的問卷,算不算是一種書面的詢問?如果算的話,全體被提名人通通「已讀不回」,這算不算是一種迴避「說明與答詢」? 事實上,這些問題的答案都是肯定的,民進黨黨團在第八屆曾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30條修法,希望強化國會人事同意權的審查程序,加強國會人事同意權的審查密度,避免人事同意權的審查流於形式。難道民進黨忘了嗎? 所以,我很直接講,包括民進黨團在內的朝野各黨團,早就承認,這是重大的程序瑕疵。不然也不用一直把國民黨拿出來當墊被不是嗎? #釋憲是法治國家釐清爭議的根本方式 再來,對於為什麼要提釋憲案,我已經在兩天前說明過了。如果鄭委員不清楚相關的意義,我可以再說明一次: … 更多 |
可是已經無法提出釋憲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