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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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05-12 15:48
地目等則係日據時期為課徵土地稅賦,依土地使用現況所銓定,惟沿襲至今,地目等則之記載與土地使用現況已有失實,自88年起本部已推動逐步廢除地目等則制度。為了解現階段各機關是否可不再參考地目等則資料,本部於105年5月12日召開「研商全面廢除地目等則制度相關事宜會議」,由地政司王司長靚琇主持,邀集財政部、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本部營建署等代表共同討論,獲致共識全面廢除地目等則制度,由本部循序簽報後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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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該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