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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同稽徵所, 臺北市大同區。 359 個讚 · 1 人正在談論這個。分享是我們的願景,貼心服務是我們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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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大樓管理委員會將大樓停車位對外出租營業,應於事前向稽徵機關申請設立登記並課徵營業稅
大同稽徵所 關心您 ! 歡迎分享 *^O^*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社區大樓管理委員會如將大樓停車位對外出租營業,應於事前向稽徵機關申請設立登記並課徵營業稅,以免受罰。
該局指出,社區大樓管理委員會若基於守望相助由住戶組織成立,無對外營業情形,可免辦營業登記,其向住戶所收管理費,應免徵營業稅;另大樓停車位,如僅供該住戶停車使用,並由管理委員會按年、按季或按月收取停車管理費,也免徵營業稅。但大樓停車場若是提供停車服務予住戶以外之車主使用,且依其使用情形按次或計時收取停車費用者,核屬銷售勞務範圍,大樓管理委員會應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報繳營業稅。
該局呼籲,大樓停車位對外出租供他人使用,應於開始營業前,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營業登記,並依規定報繳營業稅,如果因一時疏忽未辦營業登記,擅自營業,經稽徵機關查獲者,除補徵營業稅外,還會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或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擇一從重處罰,營業人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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