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陳其邁 Chen Chi-Mai, 高雄市。 572,962 個讚 · 32,081 人正在談論這個。 ⚡緊拚市政 市民專線:1999 市長信箱:https://soweb.kcg.gov.tw/#/report
貼文
朱主席「偷天換日」,以朱市長之名違法赴中
國家把關機制形同虛設,還審查個屁!… 更多 朱立倫自稱將以國民黨主席身分參加國共論壇,且此行另有朱習會,據媒體報導,將會觸及亞投行與92共識等兩岸政治敏感議題,然而卻以新北市市長名義申請赴中,因直轄市市長其接觸市政及公務機密、且具公權力身分,與一般民間社團赴中的規定不同,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規定,必須由內政部移民署、國安局、陸委會等單位的聯合審查會議同意。而地方首長赴中理由,必須符合《台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第6條規定的「探親、業務相關交流、所屬機關遴派或同意出席專案會議或活動」(照片1)。 依據媒體已批露朱立倫5月2日至4日三天行程(照片2),包括與中國政協主席俞正聲晚宴、國共論壇、朱習會等,明顯為國共兩黨交流行程,既非探親、也非所屬機關遴派或同意出席專案會議或活動,更看不出與新北市政業務有何相關,根本完全不符合《台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第6條之地方首長可申請赴中理由,與過去因從事招商或進行城市交流業務,以符合法規規定之業務相關交流為由而申請赴中許可之其他直轄市、縣市首長之情況根本完全不相同,而國民黨以及馬政府卻企圖混為一談,為朱立倫違法赴中一事混淆視聽! 除了朱立倫違法以直轄市長身分申請進行黨務交流的部分外,依據直轄市長、縣(市)長申請進入大陸地區作業內容 (照片3),明確規定填寫申請表(照片4)需載明預定進入大陸地區「起訖時間、活動行程」,我想請問朱市長,你的申請表上的「事由代碼」你是勾選哪一個?究竟哪一個是符合你可以勾選的項目?… 更多
圖片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