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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靜儀醫師 溫柔堅定新中二。 203,687 個讚 · 20,400 人正在談論這個。政治工作者,臨床醫師,斜槓寫作與國際醫療、性別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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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博配偶為何關卡重重] 根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3條:持停留期限在六十日以上,且未經簽證核發機關加註限制不准延期或其他限制之有效簽證入國之外國人,而配偶為現在在臺灣地區居住且設有戶籍或獲准居留之我國國民,或經核准居留或永久居留之外國人,得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居留,經許可者,發給外僑居留證。 簡單來說,就是台灣人的外籍配偶,可以在結婚登記事實等資格齊備之後,申請居留。 藏配(圖博人) 除外。… 更多 與台灣人結婚的圖博人,要申請居留,必須要多個條件,其一是「與國人結婚,在國內辦妥結婚登記,且育有在台設有戶籍之親生子女。」;但是在取得居留前,不能工作、無法開戶、沒有健保;還要人家生小孩,家庭壓力何其大? 另一個條件是「與在台設有戶籍國人結婚,在國內辦妥結婚登記滿2年並於最近2年內每年在國內合法停留逾183日」;這二年內要在台灣停留滿183日,可是,因為不是居留,如果簽證被刁難,只給30日,那就得每月出入境一次,長達二年! 如果簽證友善一點給60日而且准予加簽,那這二年也得每120日出入境一次! 圖博人持印度旅行身分出入,是因為他們在中國迫害之下成了流亡之人。誰願意當一個流離失所的人。 根據辦公室查到的資料,不論是歐盟、日韓、美加,對於圖博的婚姻移民,所採取的法規,都和其他國家的婚姻移民一樣。 在內政部質詢時,蒙藏委員會林委員長表示行政院將於本周開會討論藏配在台權益問題;我們認為,不論是站在人道考量,或是藏配家庭的處境,都應該廢除《持印度旅行證之國人藏族配偶申請居留聯合審查處理原則》,讓藏配家庭可以不用為了重複進出國而困擾、有額外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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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吳明新
    勞基法的處罰太輕了
    https://tw.news.yahoo.com/公告延遲發薪-個月-董事長說話了-065400055.html#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