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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x原創我挺你。 48,375 個讚 · 30 人正在談論這個。主辦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http://www.tipo.gov.tw)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臉書(http://www.facebook.com/TIPO.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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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晚安呀~我想大家應該都聽聞這則報導了吧! 小編來告訴各位幾點相關知識:
1.寫信是屬於情感表達的一種,所以是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的唷。
2.收信人在收到信後得到的是信的物權,信的著作權仍屬於發信人。
3.沒有經過著作權人的同意就公開信件內容,是會侵犯到公開發表權的唷。
4.若是在網路上公開的話,更會涉及重製權與公開傳輸權唷。 所以,信件也是有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不能隨意公開的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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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搭訕男電郵 侵害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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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約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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