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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同稽徵所, 臺北市大同區。 359 個讚 · 1 人正在談論這個。分享是我們的願景,貼心服務是我們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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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資、合夥組織免予暫繳 ~大同稽徵所 關心您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自今年起獨資、合夥組織營利事業所得稅結(決)算、清算申報,需以其全年應納稅額半數,減除尚未抵繳的扣繳稅額後繳納稅款。但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依所得稅法第69條規定,免辦理暫繳申報並免繳納暫繳稅額。… 更多
該局另說明,除符合所得稅法第69條免予辦理暫繳規定之情形外,會計年度採曆年制之營利事業,應於每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辦理暫繳申報,並按上年度應納稅額2分之1為暫繳稅額,自行繳納。營利事業如未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及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額者,於自行繳納後,得免填具暫繳稅額申報書辦理申報;且按上年度應納稅額2分之1計算後之暫繳稅額在2,000元以下者,亦免辦暫繳申報及繳納稅款。
該局進一步說明 暫繳申報無申請延期申報的規定,如逾期未辦暫繳,稽徵機關將依法核算其暫繳稅額,並就暫繳稅額加計一個月利息核定補徵。
該局呼籲,暫繳繳納方式可利用網際網路連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列印附條碼之繳款書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稅,若應繳納稅款2萬元以下可至便利商店繳納。
超連結 ETAX.NA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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