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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同稽徵所, 臺北市大同區。 359 個讚 · 1 人正在談論這個。分享是我們的願景,貼心服務是我們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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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駛公共道路之工程車,可以免徵貨物稅
~ 大同稽徵所 關心您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不行駛公共道路之各種工程車,如果符合相關規定者,可以免徵貨物稅。
該局指出,依貨物稅條例第12條規定,凡各種機動車輛、各種機動車輛之底盤及車身、牽引車及拖車、機器腳踏車、機動腳踏兩用車及腳踏車裝有輔助原動機者,均是貨物稅條例車輛類應課稅之範圍。但供研究發展用之進口車輛,附有特殊裝置專供公共安全及公共衛生目的使用之特種車輛、郵政供郵件運送之車輛、裝有農業工具之牽引車、符合政府規定規格之農地搬運車及不行駛公共道路之各種工程車,則可以免徵貨物稅。
該局說明,不行駛公共道路之各種工程車,是指符合下列規定之車輛:
一、超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8條規定之限制,不得辦理登檢牌照及行駛公共道路之車輛。
二、非供乘人及載貨,僅得於港口、機場、倉庫及工地等廠區內使用,且不辦理登檢牌照及行駛公共道路之車輛。
  該局提醒,前項不行駛公共道路之各種工程車,如事後移作他用或行駛公用道路,不合免稅要件者,應向所轄稽徵機關申報補繳貨物稅,如未依規定申報,經稽徵機關查獲,除補徵稅款外,還須按補徵稅額處1倍至3倍之罰鍰。納稅義務人如有貨物稅相關疑義,請向所轄稽徵機關諮詢,以免遭補稅及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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