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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麗文。 60,132 個讚 · 5,930 人正在談論這個。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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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關於贍養費的部分在民法上修法,無過失跟就1057條的部分,
現行的這個贍養制度,把無過失跟判決離婚的部分刪除了,
但是現在還是有把 #陷於生活困難 的這個要件留下來,
這其實在認定上相當的嚴格,跟現在現代的一個社會形態也有很大的落差! 1⃣️關於陷於生活困難的要件,事實上即便因為婚姻的關係而離開了職場
就現在台灣婦女不管是是教育程度或是各方面的能力,
除非身體有重大傷病,否則要返回職場,只要他有意願,… 更多
其實說完全沒有辦法找到工作,完全陷於生活困難這樣的條件,
真的是過於嚴苛,要符合這樣子的一個條件,是少之又少。 這樣子嚴格的條件,原因在於我們對贍養費的認定過於保守,
就是說對贍養費的定義似乎變成是一種生活上扶養義務的延伸。 現在贍養制度的概念
應該是因為在婚姻的存續期間,使得他在經濟生活上面,
受到了重大的一個停滯、阻礙,現在離婚以後,他必須要返回職場,
可是這中間的落差跟損失,對婚姻付出,照顧家庭、子女、父母或另外一半,
這樣的損失希望能夠透過贍養費,來合乎現在公平正義的概念。 換句話說我們為了婚姻所貢獻出來的,在經濟生活上面的機會成本
不能夠用這樣子一個這麼嚴苛的條件 #叫作陷於生活困難 就教法務部這一點,是不是應該要重新的去考量跟研究。…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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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麗文】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贍養費是否應符合現代社會型態?國安法庭的必要性?

今天關於贍養費的部分在民法上修法,無過失跟就1057條的部分,現行的這個贍養制度,把無過失跟判決離婚的部分刪除了,但是現在還是有把 #陷於生活困難 的這個要件留下來,這其實在認定上相當的嚴格,跟現在現代的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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