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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 (kuanbiling), 高雄市。 109,481 個讚 · 18,622 人正在談論這個。管媽LineID:@kuanmom Line連結:https://goo.gl/lLBeUg 管媽親自服務時間: 每周六早上9點半至12點 內惟服務處 (九如四路1097號07-53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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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勤中心違法! 特勤是高度危險的工作,所以,執勤時應該「提供必要之防護措施、裝備及服裝」這種規定,才會提升到法律位階予以規範;
又因為特勤維安對象是過去、現在及未來的國家領導人,任務極為神聖與嚴肅,所以法律規定他們不得從事職務以外之事。
這次誤傷郭教官的事件,為的是「接待監委」,其預備演訓的目的,顯然屬「職務以外」之事項。演訓時服裝裝備防護措施付諸闕如,也明顯違法。
無論如何,哪一個部隊發生嚴重槍擊事件,指揮官不必負責、下台?
這次事件,指揮官、副指揮官都相安無事,是甚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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