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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芬。 108,170 個讚 · 3,934 人正在談論這個。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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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遠雄健康生活園區的弊案竟然看到吳敦義副總統的影子。 】 96/8/28衛生署原則同意設置趙萬枝醫院而已。
後來竟然變成遠雄健康生活園區,
賤租了21公頃的國有土地。 關鍵在於98/9/30當時衛生署發一張公文給國產局,
說明趙萬枝醫院之設置有必要,
請國產局將21公頃國有土地租給遠雄。
公文說明原因是,… 更多
因為趙萬枝醫院跟國衛院「 癌症臨床照護研究中心計畫 」要合作。 但是衛生署睜眼說瞎話,
98/7/28衛生署知道研考會審議此案的意見為,
「 癌症臨床照護研究中心部分,系為配合遠雄健康生活園區趙萬枝紀念醫院設立 ……」,
及「 國衛院配合籌設癌症臨床照護研究中心的必要性及效抑制顯不足 ……」。 所以研考會明確指出,
所謂「 癌症臨床照護研究中心計畫 」明明是為幫助趙萬枝醫院而硬長出來的,沒有必要性和效益。 所以衛生署知道此計畫「 癌症臨床照護研究中心計畫 」根本為未核定計畫。
為什麼還敢利用一個未核定的計畫行文國產局說,
趙萬枝醫院是為了配合「 癌症臨床照護研究中心計畫 」所以請國產局要把21公頃土地賤租給他們。 發公文的時間點,
剛好是趙藤雄的好友吳敦義98/9/10上台後,
98/9/30馬上違法發公文。
這未免太巧合了。 一個違法量身定制的公文,讓遠雄擁有21公頃國有土地? 現在遠雄缺錢,還能買空賣空,
還能把這個21公頃開發的權利整個讓渡給中霸天蔡長海,
其中私底下不知道有沒有交換什麼利益?
我們不得而知。 但是,一個違法的boo案,
靠違法公文護航,
圈走大片國有土地。
還能把開發權利轉讓出去,
未免太離譜了。 而且當初不只是苗栗縣政府護航,
還是行政院跨部會護航才成功的。
所以不容行政院擺爛,
不容不法還能囂張地偷天換日,
圈走大片國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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