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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x原創我挺你。 48,375 個讚 · 30 人正在談論這個。主辦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http://www.tipo.gov.tw)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臉書(http://www.facebook.com/TIPO.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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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小常識】 Hello~又來到了著作權小常識的時間囉~
今天要分享「著作權的保護要件→四必一沒有」
相當的重要,就讓原原創創來為大家解釋~ 備註:
著作權法第9條將下列原屬符合要件的作品排除於著作權保護範圍之外:
1.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此處的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
2.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等著作所作成的翻譯物或編輯物。
3.標語及通用的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4.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的語文著作。
5.依法令舉行的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著作權小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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