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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同稽徵所, 臺北市大同區。 359 個讚 · 1 人正在談論這個。分享是我們的願景,貼心服務是我們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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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所得應合併申報
大同稽徵所 關心您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近來接獲許多民眾電話詢問有關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夫妻報稅的相關問題,為何「各類所得分開計稅」對其未較有利?既分開計稅是否可分開申報?
… 更多 該局說明,今(104)年5月申報103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夫妻報稅有3種方式可以選擇。往年夫妻之「非薪資所得」必須合併計稅,在累進稅率之影響下,會加重夫妻稅賦負擔,相較於單身者將產生賦稅差異,因此,今年1月21日修正公布之所得稅法第15條於「各類所得全部合併計稅」、「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兩種申報方式外,再新增「各類所得分開計稅」方式,使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之各類所得全部分開計稅,該種新增之申報方式對律師、會計師、醫師等執行業務者、高股利投資族,以及薪資少但非薪資收入比重大的家庭,由於累進稅率下降,將產生減稅之效果。至於今年夫妻報稅制改變後,其三種申報方式,究竟採用那一種方式申報對納稅人較為有利,依納稅人不同之所得類別結構,或有差異,納稅人宜先行分別試算比較,以找出最有利之報稅方式。
  該局提醒,新增之「各類所得分開計稅」方式,係使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之各類所得全部分開計稅,在分開算好各自的應納稅額後,仍應合併申報及繳稅,夫妻除結婚、離婚當年度或符合所得稅法規定之分居並取得法院家暴保護令等文件,得分開計算,各自辦理所得稅申報外,如未合併申報而各自申報者,致有漏報或短報稅額情事者,依規定處以所漏稅額二倍以下之罰鍰。 請民眾多加留意相關規定,避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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