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立法委員 江永昌, 新北市。 16,048 個讚 · 1,133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江永昌,新北市中和區立法委員。
貼文
公保地問題盤根錯節,拖延只會造成更多民怨! 永昌要求內政部訂定時程,多管解決! 永昌昨天(8月21日)在立法院舉辦了一場公保地與容積移轉政策問題檢討的公聽會,會中學者專家、專業團體及公保地主自救會代表紛紛表示期待內政部能提供多元的方法來解公保地的問題,顯見內政部與地方政府在處理這個歷史共業應該要更積極、更靈活、更有效率。 「容積移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容積移轉政策問題檢討」公聽會會議結論 1.… 更多 為保障公保地主權益,應依循大法官釋字400號以及監察院102內正0022糾正文,提擬具體可行之「他法補償」。要求內政部六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須包括:(1)「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預期進度與成效;(2)「容積移轉取得」之成效說明(例如:各縣市取得公保地分布、是否完整取得開闢);(3)其它既有取得方式之具體成效(換地、獎勵民間捐地、獎勵開闢公共設施…);(4)前述以外之「他法」可行性評估。 2. 就現行不同法令政策之容積移轉造成之排擠問題,要求內政部應儘速邀集文化部、經濟部(水利署)討論,研議妥適之因應政策,並將研議結果併入前述專案報告。 3. 考量環境容受力與避免都市景觀衝擊,並有助地方落實執行,應在《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對容積移入條件予較為明確規範,包括基地面積、道路寬度、都市審議要件等。配合刻正進行部分條文預告修正,內政部應於公告前召開公聽會,就該草案第四條、第七條之一、第八條重新檢討。 4. 現行《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九條之計算公式採公告土地現值比例計算,明顯不符立法意旨。為兼顧公共利益與地主權益,內政部應就「接受基地移入送出基地之容積」,以相等價值交換、避免產生容積放大效果和具體可操作原則,予以檢討修改該計算公式,並於三個月內召開公聽會。 5. 內政部應加速各縣市公共設施現況通盤檢討,並成立專案小組進行通盤檢討。
圖片
留言
  • 溫志文
    img:https://scontent-tpe1-1.xx.fbcdn.net/v/t39.1997-6/851580_387545598037991_1255650947_n.png?stp=cp0_dst-png_s110x80&_nc_cat=1&ccb=1-5&_nc_sid=ac3552&_nc_ohc=I80Apnz5mUsAX_kdKR_&_nc_ht=scontent-tpe1-1.xx&oh=00_AT-pczKAxvWnTDkMOnHfmX-E3FxjXMCSDhMI8mnoT_udxA&oe=624B0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