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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區國稅局, 桃園市桃園區。 235,588 個讚 · 3,187 人正在談論這個 · 2,556 個打卡次。 image Designed by 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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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克斯達人 「房地合一」十萬個為什麼(5)
粉絲知道嗎? 個人及營利事業交易新制課稅範圍的房屋、土地,其「持有期間」應如何認定?有哪些特別規定?
知道的粉絲快回答唷!大家一起來回答吧!
(一)個人及營利事業交易房屋、土地的持有期間認定,原則應自房地取得之日起算至交易之日止。
(二)但個人交易因繼承、受遺贈或配偶贈與取得房地,其持有期間除個人持有期間外,尚得併計規定的期間:
1.因繼承所取得的房地
持有期間=個人持有期間+被繼承人持有期間
2.因遺贈所取得的房地
持有期間=個人持有期間+遺贈人持有期間
3.因配偶贈與所取得的房地
持有期間=個人持有期間+配偶持有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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