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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芬。 108,170 個讚 · 3,934 人正在談論這個。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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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修改「水利法」對用水大戶1000噸/月以上的使用者開徵「耗水費」,
並且公告如果繳交環保署課徵的「水污費」,那麼就可以遞減。 「耗水費」是一個水權分配公平性的概念,某種程度的補償概念,
更希望企業能夠量入為出的使用有限的水資源。
也希望企業提高水的回收使用率。 「水污費」是汙水排放者的使用者付費的概念,
怎麼可以繳交「水污費」抵減「耗水費」的道理呢?… 更多 經濟部甚至在「水利法」第84-1條
修正,「耗水費的徵收」必須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主管機關」決定,
這包藏禍心,預定組織改造後移撥到「環資部」的「水利署」開徵「耗水費」需要「經濟部」同意始可開徵。 所以我堅決反對之下,
經濟部終於願意修正以上我反應的兩個意見,
希望這會期水利法能立即修正開徵大戶的「耗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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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李靜惠
    像真正好委員有幾位,少之又少.我會肯定林委員妳,因為妳確實有在做事。謝謝袜委員。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