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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宏陸, 新北市。 37,048 個讚 · 1,400 人正在談論這個。板橋西區立法委員 | 張宏陸 代表一種改革,一種希望、一股力量。 讓我們一起共同來關心板橋大小事,一起改變未來,點亮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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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近期不斷發生虐童、家暴之案件,著實令人感到震驚與痛心,為遏止虐童事件再度發生,以捍衛兒童權利,宏陸認為,應提高對幼童施暴之刑責,盡速修補社會安全網漏洞,並強化兒少保護機制,避免悲劇再度發生。 因此宏陸已提案修正《刑法》第286條並開始連署,力求在新的會期中盡速審議通過。 對此宏陸提出2項修法重點: 1、 針對現行《刑法》第286條對於未滿16歲兒童之年齡規定,參考《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之精神,修正為以未滿18歲為對象,放寬兒少保護的範圍。此外,考量現行罰則過輕,導致兒少受虐案件無法有效減少,應加重刑度以達嚇阻犯罪之成效,因此把現行法定刑提高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增訂凌虐兒童致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2、 特別針對未滿12歲的兒童,增訂對12歲以下兒童施虐有加重刑責二分之一的規定。由於考量到未滿12歲的兒童身心發展狀況及自我防衛能力,比起12歲以上的少年更為脆弱,再加上兒童年幼大多無法有捍衛個人權利的行為能力,因此有特別保護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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