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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 (kuanbiling), 高雄市。 109,481 個讚 · 18,622 人正在談論這個。管媽LineID:@kuanmom Line連結:https://goo.gl/lLBeUg 管媽親自服務時間: 每周六早上9點半至12點 內惟服務處 (九如四路1097號07-53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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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制度是怪胎,必須瞭解歷史成因(之一) 我今天向台大索取MG149帳戶的法源,也就是MG149的母法,台大猶豫一下,還是給我了。<br> 我看後發現,台大對「學術研究支援專款」的用途,有委員會在審核,換句話說,收支有一定的程序要跑,算是一種制度。<br> 在這制度中,專款捐助人的權力非常大,根據第二條,他(她)可以直接指定支助某一個特定「台大同仁」;… 更多<br> 再依第五條第四款,專款捐助人指定的任何用途(已不限同仁不同仁了),只要審核通過,都可以支用。<br> 用這兩條文看起來,如果柯文哲有捐款,他指定給任何親戚朋友用來作研究,只要行政程序有通過,就都符合台大的規定。<br> 即使柯文哲不是捐款人,只要有捐款人指定捐的錢是要支助他從事研究,他對這部分經費用來培養柯美蘭,也沒有違規;最有趣的是,如果柯美蘭有捐款,她成為捐款人,她甚至可以指定那筆錢的用途,指定用來支助自己作研究,只要審核通過,竟然也是可以的!<br> 說這麼多,總歸一句話:這個制度其實是個怪胎,這怪胎制度有沒有問題?我還不知道,我正在約審計部和法規會來研究,目前不敢論斷。但是有一點很確定:這個制度如果有問題,是台大醫院的問題,不是柯文哲一個人的問題!<br> 我把這個辦法公佈給大家參考,廣泛請教大家的高見!(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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