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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移民的娘家。 31,874 個讚 · 28 人正在談論這個。移民署是新移民的「娘家」。我們願意服務所有新移民家庭,成為新移民值得依靠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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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配朋友求職經驗報你知
現行「就業服務法」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外籍與大陸地區人民與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者,不須經申請許可,就可在台工作。越南籍小紅(化名)嫁到台灣快三個月,適應環境和生活後,試著找工作,但在求職過程中,她發現外配身分常被雇主以為是外籍勞工,除被要求出示工作證外,還曾被質疑為逃逸外勞。經台北市就業服務處輔導員向雇主解釋,外籍與大陸地區配偶取得居留證,不須申請工作證,就可在台工作,讓雇主了解「外籍配偶不等於外籍勞工」。勞動局說,還有許多其他外配例子,一名泰國籍外配,來台時因不諳中文,求職受挫,到國小補校修習中文後才順利就業;另一名陸配,來台時無特殊技能、專長,嘗試參加相關就業、職訓課程後,目前已擔任連鎖餐飲集團店長。勞動局說,許多雇主因不瞭解規定,遇到外配求職時,除要求出示工作證外,還給較少薪資;呼籲雇主應有「外籍配偶不等於外籍勞工」概念外,僱用新移民配偶時,應給予該有的保障。
勞動局表示,新移民配偶如有就業需求,可至各地就業服務處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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