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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麗文。 60,132 個讚 · 5,930 人正在談論這個。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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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銓敘部統計,2020年申請留職停薪的公務員共計4785人,#其中以育嬰者佔七成為最多🤰。
銓敘部的育嬰假新制也於今年3月上路,然而此新制對於育嬰假普遍遭「隱藏性歧視」的氛圍真的有幫助嗎? 會不會只剩「形式上的進步」呢? 🔺實際案例
曾留職停薪2年的公務員,原本任主管職,復職後原來的職務已有人接手,就被調去做其他非主管職的業務。而復職後第1年沒有考績,第2年考績竟被打乙等,#… 更多也可能因主管或同事對育嬰假的錯誤印象失去專案考績,對升遷影響至大,還有 #年資中斷、#復職後福利不如同期同事等問題。另外,公務員請育嬰留停,#不像勞工可以領到六成薪,因公務員是用本俸計算,#請育嬰留停的薪水會少很多‼ 政府在推出新制前,有考量過這些實質問題嗎?
新制保障了主管職的保留,但復職後代理主管何去何從?育嬰假通常時間長,在職期間易少於六個月,若不予以考績計算,對於育嬰留停公務員而言,將影響明年度休假等福利計算,是否有不公平的狀況發生?而若以懷孕期間計算考績,會不會因孕婦身心狀況,也有不公平的影響?公務人員育嬰留停的津貼基準是否應重新計算,不要以本俸六成為限?年資計算是否應重新研擬?停職期間與復職相關的業務交接、與同事及職務代理人間的溝通,是否都應建立配套措施? 育嬰假本是美意,而政府要對抗少子化危機應從制度改革做起,針對育嬰假實際執行的狀況進行檢討,及正視「隱藏性歧視的問題」,才不會讓育嬰假新制僅流於「形式上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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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hen Su
    政權失了誠信..公職人員遭受不對等的對待..才是公務人員在公與私之間抉擇的考量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