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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就公路交通建設、公路監理業務,簡政便民,服務全民。 108 臺北市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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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從來沒有反對Uber這樣的新興產業,但必須合法。
Uber司機以自用車載客,就是非法營業行為,若有狀況,Uber應該負責!
難道無照醫師醫術很好,不用考試就能治病嗎?只要是非法就不行,並非扼殺新興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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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Uber白牌車是違法! - 中時電子報

新興叫車服務Uber今天發表聲明,表示交通部稽查Uber並開罰,是固守舊思維,交通部今天提出反駁,交通部路政司簡任技正胡迪琦表示,交通部從來沒有反對Uber這樣的新興產業,但必須合法,曾與該公司經理級討論,要求對方可和租賃公司合作或成立運輸公司,Uber業者當時回應會配合,但實際狀況卻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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