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賴品妤。 169,605 個讚 · 10,194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賴品妤!民進黨新北市第十二選區立法委員。 汐止、金山、萬里、瑞芳、平溪、雙溪、貢寮 的好朋友! 汐止服務處:汐止區大同路二段493號 瑞芳服務處:瑞芳區明燈路二段40號之1
貼文
著作人格權是一個創作者「最基本」應該要有的保障! 2020年底時,我與蘇巧慧委員、堅持.張廖萬堅委員、范雲 FAN, Yun委員一同為了創作者與政府相關單位對於著作人格權的爭議,招開了座談會。… 更多 我自己是藝文愛好者,也長期關心臺灣藝文產業狀況,因此注意到過去政府機關與創作者訂定的契約中,常有不合理的狀況,過度限制或剝奪創作者的智慧財產權。對於這樣的狀況我在會議中向相關單位表示,各單位在辦理獎勵、補助、委託或採購等相關文化藝術之案件時,應該加強保障創作者的「著作人格權」,並對於業務單位應加強輔導與監督是否有公平的對待我們的藝文創作者,以身作則促進智慧財產權保障! 很高興在會後相關單位積極的研議相關辦法,並且在10/05時,文化部會同經濟部發布《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著作權保障辦法》,並自即日起施行。這對公部門來說能更有效的宣導保障智慧財產權,對創作者來說也多一層保障,我樂見臺灣整體對於藝文創作者及保障智慧財產權又更友善了些,未來也會持續努力、持續監督,期待臺灣的藝文創作者都能安心創作、遠離剝削! #著作人格權 #保護創作者 林昶佐 Freddy Lim
圖片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