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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就公路交通建設、公路監理業務,簡政便民,服務全民。 108 臺北市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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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特別要到監理單位11月份寄出「汽機車燃料費補繳通知書」樣張,
各位朋友可以核對一下,
監理人真的有用雙掛號寄汽機車燃料費補繳通知書給今年度開徵及以前年度未繳納燃料使用費之汽、機車車主,
收到的朋友請在期限內繳納唷。
轉新聞稿給各位朋友參考:
交通部公路總局表示,今(103)年11月份,針對今年度開徵及以前年度未繳納燃料使用費之汽、機車車主,以雙掛號寄發補繳通知書。… 更多
近日雲嘉南地區民眾陸續反映,網路臉書(FaceBook)瘋狂轉載汽
機車燃料費補繳通知書是詐騙集團寄的,請勿上當等語。
公路總局特別提醒車主,汽車燃料使用費補繳通知書繳納期間自103年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民眾如有積欠,應該已收到補繳通知書,可利用各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郵局、金融機構及有設置公庫之各區監理所、站臨櫃等管道繳納,未收到通知書的車主,也可以至上述超商門市多媒體資訊機補單繳納,逾期未繳納將處新臺幣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http://www.thb.gov.tw/TM/Webside/WebNews_Show1.aspx?news=16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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