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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天麟, 高雄市。 197,049 個讚 · 7,096 人正在談論這個。國會新鮮力 趙天麟 官方Line帳號:@SKYC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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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立法院臨時會三讀通過藥師法第11條修正草案,天麟亦是提案委員之一,現行「藥師法」第11條限制藥師僅能於一處執業的規定,未就藥師於不違反該條立法目的的情形下、或於有重大公益或緊急情況的需要時,設必要合理的例外規定,遭大法官102年7月31日司法院釋字第711號解釋判定無效。
為避免法律效力期限屆滿後,致藥師的執業無所適從、衛福部管理失據,因此朝野多位立委提出「藥師法」第11條修正草案,經過長時間的溝通,終於達成共識,本次修正要點增列但書規定,針對執業登記於醫療機構或藥局之藥師,從事公共衛生服務或藥事服務,而需要於執業場所以外之處所執行藥品調劑、管理工作或藥事服務工作時,得合法於他處執業。(by 小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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