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黃偉哲, 台南市。 243,709 個讚 · 19,033 人正在談論這個。台南特有種,如你如我,道地原生。
貼文
營建署在設計評點表時思考過於僵化,並未考量往年申請民眾的實際狀況,僅只是把住宅法第四條第一項前十一款規定之具體項目畫入評點表,但第十二款的「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者」卻沒有設計對應項目,對於許多領有重大傷病證明的弱勢民眾極為不利。
《住宅法》立法意旨是為健全住宅市場,提升居住品質,使全體國民居住於適宜之住宅且享有尊嚴之居住環境,我們將提案要求內政部及營建署依《住宅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十二款「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者」設計對應加分項目,並同時「單親家庭、重大傷病」等事由納入,以落實照顧弱勢與實現居住正義之精神。
超連結 MYPAPER.PCHOME.COM.TW

營建署租金補貼政策僵化 住宅法無法實現居住正義

【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內政部為了照顧弱勢,從96年度起開始對於無力購置住宅的家庭提供租金補貼,101年度更將補貼額度從每月每戶3600元提高至4000元。但日前有民眾向黃偉哲委員陳情,因102年度租金補貼的評點標準改變,所以無法通過申請,質疑評點標準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