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台北市。 34,873 個讚 · 305 人正在談論這個 · 2,708 個打卡次。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貼文
公告商標電子申請表單格式得使用電子或紙本方式送件,並自即日起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3月28日
發文字號:智商字第10315000440號
主旨:公告商標電子申請表單格式得使用電子或紙本方式送件,並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商標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2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為便利申請人申請商標或辦理商標相關申請事務,自即日起受理申請人以商標電子申請表單格式編輯之各項申請文件以電子方式送件,或列印成紙本後以臨櫃或郵寄方式送件。 二、旨揭申請文件以紙本送件時,除應依電子申請文件填表須知規定辦理外,尚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或代理人應於申請書之申請人或代理人欄位空白處簽名或蓋章,並應檢附基本資料表,俾利申請相關資料建檔。 … 更多
(二)申請書之附件欄位,無須載明檔案名稱,惟應載明附件之名稱及份數。如為商標註冊申請書者,另應檢附商標圖樣浮貼一式5張;於註冊申請案分割申請書,另須檢附分割申請書副本及分割後之商標註冊申請書,並載明份數。其他商標相關申請事項應檢送附件之份數,請至本局網頁「首頁 > 商標 > 商標申請相關資訊 > 商標申請表格暨申請須知」,詳參各項紙本申請須知。
(三)依紙本方式提出申請商標註冊者,該申請商標註冊案即非以電子方式提出,無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2條第2項規定減收規費之適用。 局長 王美花 檔案下載: 商標電子申請表單格式得以紙本送件.pdf
http://www.tipo.gov.tw/dl.asp?filename=433111111171.pdf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