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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國稅局-稅務e達人, 高雄市。 139,664 個讚 · 493 人正在談論這個 · 2,658 個打卡次。政府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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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調高至19.2萬元】
為歷年 #最大調幅 !又能開心省荷包啦~減稅小確幸
保障民眾 #基本生活費不課稅
111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適用 #基本生活費不課稅怎麼算?… 更多
當「基本生活費總額(基本生活費乘以納稅者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超過依規定可減除的「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數(包含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差額部分可從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啦啦虎😸舉例說明
一家4口(夫妻2人+雙胞胎兒女)
基本生活費總額=19.2萬元╳4人=76.8萬元
免稅額(8.8萬元╳4人=35.2萬元)+
扣除額【標準24萬元+儲蓄投資6萬)】
=65.2萬元
76.8萬元-65.2萬元=1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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