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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基隆市。 4,588 個讚 · 449 人正在談論這個。基隆港務分公司所管轄國際商港分別為基隆港、臺北港及蘇澳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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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港務分公司籲理性溝通回饋爭議 有關媒體日前報導,基隆市議會因為基隆港旅客中心建設計畫用地回饋金的問題,將交通部長列為不受歡迎人物,基隆港務分公司澄清說明,葉匡時部長任內對基隆市各項交通建設之投入總經費達165億元,且交通部101、102年度亦持續提撥港務公司盈餘分配1億1,779萬及1億2,701萬元予基隆市政府,基隆港務公司除對於基隆市議會日前表達意見表示遺憾外,並同時呼籲雙方理性溝通,為基隆地區創造最大福祉。… 更多 交通部葉匡時部長向來對推動基隆交通建設不遺於力,為提升基隆港及周邊地區都市發展,所核定投資之東岸聯外道路興建工程計畫,已竣工通車;中山一二路拓寬工程,刻正施工中。為完善港區整體規劃,積極協調國防部遷移西5碼頭軍方四六運輸指揮部營區;為整體改造基隆市港景觀,迎接大型郵輪進港,全力支持西岸港務大樓興建、東岸旅客中心整建以及碼頭浚深工程。 由此可說明中央對基隆市的各項建設極為重視與支持,有關基隆港港埠用地開發爭議,基隆港務分公司亦澄清,有關該分公司辦理之「東2至東4碼頭旅客中心工程」及「西岸新海港大樓工程」,該二計畫分別於101年及99年奉行政院核定辦理,惟近來進行都市設計審議期間,迭遭基隆市政府以甫於103年3月新發布實施之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規定,要求「開發回饋金」及「公共設施土地」。 「開發回饋金」部分,基隆港東、西岸旅客中心之主要開發用途為國內外旅客通關及客輪運輸服務,係公共及公務使用性質,屬商業營利空間僅各占6%及7%,雖已多次就回饋金所採計之「商業使用面積」提出疑義,然而基隆市政府卻以無論有無商業使用,均以「商業使用面積」30%土地計算,進而要求基隆港務分公司繳交開發回饋金約4億元,實未符條文規定。 基隆港務分公司另舉位於高雄市之「高雄港旅運中心」計畫為例,不僅無需回饋金,尚可有9%的商業使用空間獎勵;而新北市政府及臺中市政府均未針對該公司於臺北港及臺中港所設置之旅客服務設施要求提供回饋金,而係企望透過港埠設施開發,以帶動都市發展,提高經濟產值,形成港市雙贏局面。 最後基隆港務分公司強調,基隆港為我國重要郵輪進出港口,港務公司亦將其定位為國家海洋門戶,有關基隆港開發建設的回饋爭議,港務公司仍會持續努力與基隆市政府及議會溝通,尋求雙方共識,以加快推動基隆港地區的各項建設,提供民眾更優質的港灣環境。 提供單位:基隆港務分公司
聯絡人:何秉均
聯絡電話:02-24206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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