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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芬。 108,170 個讚 · 3,934 人正在談論這個。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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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漁工提供每月薪資單據,雇主違法未為其加保勞保,
還要自付商業保險保險費800元,
一旦發生職業傷害,領到理賠金是勞工自己繳錢,
自己理賠自己,雇主完全沒有任何的責任。 勞工發生職業傷害,由勞工自行繳納的商業保險理賠給自己,
雇主和國家完全沒有責任,
這樣的作法合理嗎? 如今,修法讓外籍漁工不用強制加保勞建保,… 更多
雇主可以商業保險替代,試問行政機關如何查核確實有加保?
漁業署將責任推給勞動部,勞動部說無法驗證保單的真偽。 立法院院會預計明天完成三讀漁業法增訂第六十九條之二,
以漁業法架空勞保條例與全民健康保險法,
授權雇主可以商業保險替代勞健保幫外籍漁工加保,
違反兩公約,將本勞和外勞從原先平等待遇原則,
修正為差別待遇,簡直是人權大退步的修法! 冒著生命危險賺取基本工資的漁工,
既無強制性勞健保,政府又無法確實稽核雇主是否替漁工加保商業保險,
難保屆時保費不會轉嫁由漁工負擔,讓勞工自行承擔職業災害的風險。 顯然修法是完全免除雇主、國家的責任。
難道標榜人權立國的台灣,
我們的漁業發展要建立在剝削血汗漁工基礎上嗎?
外籍漁工血汗值多少?
http://www.laf.org.tw/tw/b3_1_2.php?msg1=27&msg2=322&PHPSESSID=ef860or5orbhv5raon4m7upkq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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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9_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_質詢外籍漁工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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