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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ai / Reseres, 台北市。 23,582 個讚 · 3,880 人正在談論這個。伍麗華Saidai /Resres 校長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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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辦公室做過東埔的案子,但我一直沒去過東埔。想說趁著「以為有」的休會,安排跟行政院中部辦公室蔡培慧執行長一同去會勘東埔村的排水工程。 計畫趕不上變化,我因為擔任修憲委員的關係,要甲動好幾天。只好拜託助理巧忻代為前往。 巧忻很為難,說她自己也安排了2個協調會。我說「協調會讓我來!」巧忻回「委員妳可以嗎?」… 更多 這個「妳可以嗎」代表二個意思:一個是我的時間可以嗎?另一個是我的專業足夠處理嗎?我立刻回答巧忻「不要小看我」,其實,我只是希望她能夠安心的前往東埔。 🌟於是 我從修憲委員會回到辦公室,首先處理的是 #海端鄉一位農民跟辦公室陳情:林地上種植五十多年的梅子樹無法請領禁伐補償。 嗯,解決問題要看涉及的單位。#我先問了原民會,原民會表示:「禁伐補償係依覆蓋率等因素認定,並未限定樹種。」#又問了水保局,水保局表示:「地上作物無實際經營或使用行為,則可認定不是超限利用。」#最後再問林務局,林務局回答:「國有林事業區租地造林樹種表」其中部分果樹樹種(如梅子樹)係為可種植之樹種。」#最後大家共同作出結論:請陳情人循前述法規解釋,向地方水保主管機關提出無實際經營或使用行為的「切結書」,就可以請領禁伐補償。 還有🌟 第二場協調會是 #瑪家鄉涼山村民的陳情:自日治時期幾次遷移後,現居的涼山村已不夠居住,因此大家開始往沿山公路的兩側建屋,後來卻收到通知,說他們的建物、農作是在國產署的土地上,因此簽訂租賃契約,繳納租金。但部分族人當時簽訂的是國有土地農作租約,導致族人居住的房子,被認定為非法占用,需追收補償金、拆屋還地。 所幸,會議中我和國產署及原民會達成共識:#該筆土地可依現有規定向國有財產署申請標租,以取得土地的承租權。#族人可依據公有土地增劃編保留地相關規定,提出申請,若在77年2月1日前,確有使用事實,則可依規定取得所有權登記。#由於陳情人在本辦的建議下已提出增劃編保留地的申請,因此國產署也承諾,將會暫緩追收補償金及訴訟程序。 尾聲🌟 二個協調會結束的同時,遠在信義鄉東埔的巧忻打電話回報行程順利,原民會將會進行整體規劃,#優先處理駁坎及排水工程。 我看到她傳回來的會勘照片,有狗、有藍天,還有石塊堆疊整理出來的耕地,雜亂的水管…….心裡有著淡淡的惆悵。我告訴巧忻「妳的協調會我都辦好了唷!」只是,心裡仍舊有著說不出的什麼……,原住民族在這片土地的際遇真的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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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總
    包羅萬象分身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