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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台北市。 212,971 個讚 · 917 人正在談論這個 · 556 個打卡次。中央黨部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一段17號16樓之5   小額捐款:https://npptw.org/bI99Xh   戶名:時代力量政治獻金專戶 中華郵政劃撥帳號:5039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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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從震驚全台的屏東通訊行女店員命案到屏東超商店員挖眼事件,多起重大社會案件引發國人恐慌不安,總統蔡英文和行政院長蘇貞昌多次表達會儘修補社會安全網漏洞,減少社會的問題,並強調「這不只是個人或家庭的事,更是政府的事。」 令人感到遺憾的是,從 2015 年第一部《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提出之後,至今,已躺在立法院超過… 更多 6年,立法停滯不前,但悲劇卻一再發生。好不容易,行政院在今年四月將《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送入立法院審議,草案在上個會期的五月進行第一次朝野協商後,至今又過了半年,遲遲未見立法院再度召集朝野進行政黨協商。時代力量要​​沉痛的呼籲立法院,不要讓全民活在恐懼之中,更不能讓憾事一再發生,請儘速積極召開協商,務必讓《跟蹤騷擾防制法》在本會期三讀立法通過。 時代力量強調跟騷法修正的重點在於要能即時介入,提供被害人保護措施,並盡可能阻止加害者做出更進一步的犯罪行為。時代力量版本《跟蹤騷擾防制法》的重點主張如下: 📍跟騷必要條件納入 #被害人的主觀感受
我們認為應明確定義「跟蹤騷擾行為」。除了「監視」、「跟追」、「守候」、「電話及訊息騷擾」等客觀行為之外,時代力量也參考國外立法例及民團意見,將 #被害人的主觀感受也納入跟騷要件,只要上述樣態讓「被害人心生不安」或「影響日常生活作息」,都算作跟蹤騷擾行為。 📍跟騷行為不應僅限於「#與性或性別有關」
跟蹤騷擾原本就有一個主觀認定的條件,「只要反覆以及持續發生行為時,使其心生恐懼,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就應該受到保護。若限於性或性別相關,恐會造成對被害人保護的漏洞。例如:如果有男方想對女方示好,因此借貸給女方,但之後開始跟騷行為,大概就會主張是因為借貸而起,但其實跟騷引起的主觀不適感確確實實地存在。 📍強化即時介入機制
為了因應跟蹤騷擾行為容易變化、危險攀升的特性,保護制度設計上應該更有彈性。
⚠️「警告命令」:警察機關及法院介入是採雙軌並行,由警察機關在72小時內核發,以禁止行為人對被害人的跟騷行為。 ⚠️「通常防制令」:被害人向得向法院聲請核發,通常防制令除了可禁止行為人的跟騷行為外,更可限制其接近被害人的活動場所等。 ⚠️「緊急防制令」:在法院認為被害人有急迫為難時,可不經審理程序,於24小時內核發緊急防制令,以提供即時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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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陳志豪
    貴黨立委沒在做事嗎?不然怎會好像是別人的事要『儘速』。

    上次也說『立刻馬上』調漲基本底薪32000,結果自己28000在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