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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台北市。 34,873 個讚 · 305 人正在談論這個 · 2,708 個打卡次。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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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韓國的圖像設計申請量顯著成長 韓國在全球智慧型手機市場占有重要地位,且資訊產業發展迅速,其圖像設計(Graphic image design)的申請案量已顯著成長。 在2012年三星與蘋果公司之間的專利侵權案例中,其中主要的爭議之一是智慧型手機的圖像(icon),使得呈現在螢幕上的圖像設計,成為新的焦點。因此,相關產業的圖像設計申請量也隨之增加。 圖像設計權係指呈現在電腦、遊戲機、手機及電視螢幕上的螢幕保護程式畫面(screen protectors)、應用程式圖像(application icons)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GUI)的設計權,和其他設計權不同的是,此一權利係2003年開始實施的特殊保護制度所認可的。… 更多 據韓國智慧局(KIPO)的統計,截至2013年9月底,圖像設計的申請量已達1,784件,較去年同期的1,159件高出54%。2012年全年總計有1,732件申請案,較2011年(774件)增加了123%,與五年平均17%的成長率相較,成長率非常驚人。 自2003年採用此制度以來,截至2013年9月止,獲得圖像設計權的9,971件申請案中,5,496件屬於「語音和視訊設備,如顯示器、電視和衛星導航」,已超過總申請量的一半(55.1%)。其次是「筆記型電腦、PDA和其它行動終端機」,共2,273件(22.8%),再其次為「手機和其他通訊設備」有1,511件(15.2%)。其他類別包括「汽車顯示」類有139件,及126件的「冰箱顯示器及其他家電用品」類。 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有1,740件申請案,是最活躍的企業,其次是微軟(1,050件)、蘋果公司(762件)、LG電子(371件)、SK Telesys(152件),和Naver(113件)。 KIPO的官員表示,圖像設計是受到保護的新領域,以反映資訊通信技術領域的進步。現有的設計權是保護商品的外觀、整體形狀及形式,而圖像設計權則是保護所有裝置中螢幕上的創意圖像。中小企業和個人申請者應更加注重圖像設計並多加申請,以確保其在韓國的智財權競爭力。 相關連結:韓國智慧財產局http://www.kipo.go.kr/kpo/user.t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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