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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屏東分局, 屏東市。 7,050 個讚。本局facebook粉絲專頁不定期分享租稅教育及宣導、講習會、稅務新聞等訊息,歡迎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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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漏報出廠數量、壓低銷售價格及完稅價格的貨物稅廠商請注意,國稅局將開鍘! 4月起將展開103年度貨物稅查核,請貨物稅廠商自行檢視相關表報帳證是否均已依規定報繳,如有短、漏報或壓低銷售價格及完稅價格情事,在未經國稅局調查或經人檢舉前,自動補報繳納者,可加計利息免罰。 該分局說明,依貨物稅條例規定,應稅貨物之完稅價格應包括該貨物之包裝從物價格(國產飲料品可減除容器成本),國產貨物之完稅價格係以產製廠商之銷售價格(不含營業稅)減除內含貨物稅額計算,以打造車體屬其他車輛為例,假設每台銷售價格為300,000元,完稅價格之計算方式為300,000元÷(1+稅率15%)=260,870元,應納貨物稅額為260,870元×稅率15%=39,130元。該分局以往查核貨物稅申報案時,發現有貨物稅廠商產製應稅貨物所開立之統一發票,將一個價格分張開立,或另以「服務費」、「加工費」等各種名目開立,以低報應稅貨物銷售價格逃漏貨物稅,此類案件經查獲後,除對貨物稅廠商補徵稅款外,並處以罰鍰。 新聞稿聯絡人:銷售稅課杜課長
聯絡電話:08-7311166轉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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