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屏東分局, 屏東市。 7,050 個讚。本局facebook粉絲專頁不定期分享租稅教育及宣導、講習會、稅務新聞等訊息,歡迎加入!
貼文
103年發生之繼承案件,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及扣除額提高囉! 因應消費者物價指數之上漲,財政部於102年12月31日公告103年發生之繼承案件,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及扣除額調整如下: 一、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
(一)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89萬元以下部分。
(二)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50萬元以下部分。 二、扣除額:
(一)配偶扣除額:493萬元。
(二)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50萬元。其有未滿20歲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20歲之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
(三)父母扣除額:每人123萬元。
(四)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618萬元。
(五)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每人50萬元。兄弟姊妹中有未滿20歲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20歲之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
(六)喪葬費扣除額:123萬元。 提醒您!遺產稅免稅額及贈與稅免稅額尚無變動,遺產稅免稅額1,200萬元,贈與稅免稅額每年220萬元,兩者稅率皆維持單一稅率10﹪。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