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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芬。 108,170 個讚 · 3,934 人正在談論這個。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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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醫療法第一條立法總旨,明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規定。<br> 換言之,醫護人員的勞動條件規範,本來就應回歸到勞基法處理。<br> 勞委會卻遲未公告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br> 原先,護理人員被依勞基法84-1條變成彈性工時,<br> 好不容易,勞委會終於公告護理人員也要回歸勞基法法定工時規範(明年度起排除責任制),<br> 結果立委要修醫療法第59條,把醫師工時授權給衛福部訂,<br> 衛福部有權限、能力且公正的進行勞動檢查嗎?… 更多<br> (依據醫改會的血汗醫院,部立公立醫院可是榜上有名)<br> 而且衛福部的"勞動權益保障參考指引根本"沒罰則<br> 違反規定不會怎樣<br> 另外修改第60條將護理人員排除勞基法適用,<br> 這是要再趕護理人員走條款?這已經走回頭路了。<br> 修改第59條,卻不承諾何時將醫師納入勞基法規範,<br> 這樣醫師納入勞基法規範是否遙遙無期了?<br> 應該要要求勞委會公告醫師適用勞基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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