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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葉毓蘭, 台北市。 42,257 個讚 · 2,656 人正在談論這個。中華民國第十屆立法委員 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 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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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憲判字第1號判決,酒駕肇事拒測,警察強制抽血程序應報請檢察官核發鑑定許可書。依此判決,除增加相關證資蒐集程序,延長案件審核時間,造成肇事者酒精濃度下降,加重滅失證據的可能性。應參考「酒精消退率」研議採回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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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減少國人酒精依賴成癮、酒駕再犯,衛福部及矯正機關應加強防制酒精成癮及酒癮戒治措施、處遇,以多元、個別化實施防制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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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應針對本號判決,儘速研提修法及相關配套措施,以嚇阻酒駕,落實酒駕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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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周郁翔
    責麼可能減少程序民進黨一定會擋
  • 呂肇偉
  • 頭號粉絲丁水岸
    👍⋯⋯
  • 謝維
    報告委員:請問、在咱台灣現今的社會福利,是不是永遠都不可能幫忙到如以下所訴的在咱現當今社會真實的案例ㄚ ••••• 就是目前在咱台灣國內這個社會上還有那比什麽任何的都還要可憐、比什麽都還要困苦弱勢的那~ 真正一個家戶裡所有人的名下完全沒有現金的存款,完全沒有任何的房子、沒有任何土地的不動產、全家人的名下就只剩一台目前一整家人唯一可依賴的那車齡已經超過13年時速永遠騎不上60的老舊將快報廢的機車、和一台車齡也已經超過22年現掛有身障者用的老舊也因無法再繳納那該繳最少的稅而欠稅再也無法再開上路可報廢的破車、在這樣同等於可以說一整個家庭戶裡所有的人名下在什麼都沒有的情況下之真正弱勢困苦的低收入戶家庭戶而這樣的家庭裡竟還有3個未成年小孩和一位脊椎受損全身無法出力整天大都只能夠躺在床上而無法工做賺錢的男主人要養顧、像這樣真正實際困苦的弱勢家庭戶一家五口人每個月就都只靠那現居住處的當地公所只單單光靠單憑看各樣各式的文件也沒實地的到居住處做實際的訪查和評估、而就直接隨隨便便的只編給於低收入戶家庭戶最低最少的那一款、也是那所謂的低收入戶家庭戶補助款分為以最多的那第一款、和第二款、跟最少的第三款。
    而這樣真正困苦可憐弱勢又無助的一家五口人每個月就只能夠靠領咱台灣中央政府給的那永遠都跟不上咱台灣當今現實進步快速的社會腳部走的那微微薄薄的低收入戶家庭戶跟弱勢身障者的補助款金、和咱社會上的那家扶和慈濟善心團體微薄的協助、每個月全部加起來也才只總共:24000元不到的錢在租房子過活度日、每個月共24000元不到的錢要扣除掉房租7500元、水費、電費、瓦斯費、小孩子讀高中上下課搭車和午餐費、二個讀國中的小孩子每天早餐和學校雜費、家中男主人每個月都必需回花蓮的醫院回診追縱治療的車資和部份醫療自費付擔金額、每個月平均要6~7次到診所掛號和部份自費額打針的費用、一家人的三餐費用、每個月家中在生活用品上、物資上的開支、平日的雜七雜八的費用等、每個月只要一到每一個月的18日 或 20日就沒錢可生活度日、就得必需向顧定的人士借錢延續著生活和度日、然而一到每個月的月初一領到補助的錢時就必需馬上還錢給人家、每一年 每一個月都是一直過著這樣子循環而無法得到更好更進步和改善日子。
    而這樣的真正弱勢困苦的低收入戶家庭戶及弱勢身障者國人、竟然到至今卻從來都還沒有一個政黨、沒有一個立委肯主動的跳出來、更沒有一個政府官員、中央各部會的首長肯主動站出來幫忙和發聲、和肯主動的幫忙來提案修掉現今的那不公不義的爛法規,來改善、來讓真正困苦弱勢的家庭戶及真正弱勢困苦的身障者國人過上更好,更實質的生活日子。

    在此要請問咱台灣當今的中央政府、各部會首長跟官員、和咱全台灣所有的那 113席立委、全台各縣市首長和縣市政府官員等等、
    請問您們當初讀書要考試當官員時、和當初要出來選立委、要出來選舉時的那個滿心要為民服務、要為民來做事的那個初衷的心和思維都到哪去了。請問您們又要到何時才要,要到幾時才肯真正主動的來做幫忙和改善咱全台灣各縣立地區裡的所有的那如上所說的、所訴的那樣真正弱勢可憐困苦的低收入戶家庭戶跟那真正弱勢困苦可憐的身障者國人們可以有更多每個月的補助款金和更多的福利跟民生生活必需的物資品等來好好的實質的做補助和改善他們現當今的生活與度日上的問題ㄚ!好嗎?、懇請拜托!拜托!
    !感恩!功德無量!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