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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葉毓蘭, 台北市。 42,257 個讚 · 2,656 人正在談論這個。中華民國第十屆立法委員 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 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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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完整影片: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36619 今天,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排審促轉會要退場的配套法律草案,我質詢促轉會葉代理主委,以及法務部、國防部,再次印證了促轉會的雙重標準,去蔣、鬥爭國民黨,就用「依法行政」辯護;面對受害者或執法有法律見解爭議時,就自信自己絕對正確,決不退讓。選擇性的正義,只會讓台灣身陷爭端,沒有真相與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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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版「威權眾時期國家不法行為受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規定財產上的賠償,超過十億元折算5%,在法案出行政院前,促轉會與受難者家屬反覆研議,本來是勉強有共識5000萬以上折算20%,最終落差如此之大,讓家屬有受騙上當的感受。政府總不能要求國民黨回翻三、五十年前舊事證時,就高舉正義絕不妥協;做受難者賠償時,卻七折八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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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轉會總是講國防部、退輔會是最抗拒轉型正義,力守兩蔣銅像的機關,但是,這其實有法律上的依據,促轉條例第五條規定威權象徵是在「公共建築或場所」,國防部力陳部隊營區不符合法律規定。今天國防部法律事務司長沈世偉中將仍然堅持這個見解,法務部蔡碧仲次長也說尊重國防部的看法;但是,促轉會葉代主委卻引用一則民國29年,解釋賭博罪的依據(司法院院字第2025號解釋),認為自己見解沒有錯。試問,賭博罪規範出入賭客,跟轉型正義要去除強迫人民緬懷、紀念、崇拜,概念能一樣嗎?民國29年訓政時期的判解,可以恣意嫁接在如今自由民主的臺灣嗎?歷史上被日本人強徵的臺籍慰安婦阿罵、被日本強拉捲入二戰的原住民族人不納入威權統治時期,促轉會總是以依法行政閃躲,稱促轉條例有明確規定期間,但碰到部隊營區是不是公共建築或場所,促轉會竟然可以魔幻地剪接訓政時期司法判解,依法行政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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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轉退場修法草案,「規劃人士清查處置」的字眼不見了,而且108年促轉會委託研究建議的專法,也沒有提出。是否表示政府立場重大轉變,不再把翻查檔案後,界定成威權體制加害者的任,禁止擔任公職的作法,當成轉型正義的一環?我希望是政府發現促轉會把政治檔案查閱搞得亂七八糟,決定回頭是岸;但是,也可能是張天欽前副主委說的「影射力量最大」,故意不說清楚,讓政壇線人疑雲不斷續集演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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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呂肇偉
  • Ryan Pien
    不全面開放檔案,就是在保護當權的高官。就怕施明德認出誰當初潛伏在黨外。
  • 陳振爾
  • 陳振爾
  • 黃坤祥
    https://media2.giphy.com/media/v1.Y2lkPTEyMGMwMTQ3Mmhwc3hleDUzNnN5dGl0Mm8ydHptMWw1NHQwZW01OG9vZXBnamk5bw/3o7TKxOzWkgxIIMwes/giphy.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