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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國稅局-稅務e達人, 高雄市。 139,664 個讚 · 493 人正在談論這個 · 2,658 個打卡次。政府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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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基本生活費調高至18.2萬元】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保障基本生活費不課稅💖 📣📣📣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
從17.5萬調高至18.2萬,增加7,000元啦🤟
創歷年最大調幅! 今(110)年申報綜所稅適用喔~ 💓三步驟算算看🤓
1️⃣計算「基本生活費總額」:
18.2萬x申報戶人數(納稅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 2️⃣計算「比較基礎合計數」:
免稅額+一般扣除額(標準 或 列舉扣除額)+特別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長期照顧) 3️⃣「基本生活費總額」大於「比較基礎合計數」
差額部分可再從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基本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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