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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葉毓蘭, 台北市。 42,257 個讚 · 2,656 人正在談論這個。中華民國第十屆立法委員 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 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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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重視的刑法一百八十五之三的酒駕修法,在本次臨時會中經過多次審議後,終於提出最後的修正版本,並完成審查送出委員會。許多委員共同爭取之改善措施,包含 #酒駕共犯的究責(勸酒、共乘者),#犯罪工具的沒收、以及 #落實提升訴追效力 與 #防治配套,也以 #通過五個附帶決議中一併要求。… 更多 這次修法有做到初犯加重,刑期從二年上升至三年,併科的罰金也從二十萬元提升至三十萬元。其次是致人於死者也新增得併科兩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也新增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加重再犯者之嚇阻,除比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將再犯年限從五年上升至十年外,同樣對於致人於死者也新增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也新增得併科兩百萬元以下罰金,這些的修正也是為了 #對於財力雄厚的酒駕犯增加嚇阻力。 有關相關配套部分,我也認同「#法貴執行」,如何能解決第一線警察執法的需要才是改善問題的根本,因此在參考日本的法制以及 #警察大學蔡中志教授、 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及台灣交通安全協會 等民間團體意見後,提出社會連帶責任議題,並納入附帶決議之中,要求行政機關應將參酌日本防制酒駕經驗,#在偵查過程中加強對於酒駕之教唆與幫助犯等詳加調查,並如法務部所承諾,將對於酒駕事件之正犯或構成教唆、幫助者,#依法嚴辦,並 #依法強化向法院申請沒收犯罪工具,以杜絕任何僥倖,並且要讓國人知道這樣的行為可能違法。最後在完善配套方面,也請交通部應會同法務部、衛生福利部等相關部會,#積極研議並推動有效之酒駕社會連帶防制措施,以 #保障國人生命安全。 酒駕防制是國人的共同期盼,因此,除了刑法要如何完善酒駕戒治措施外,法務部承諾的相關配套是否落實,也是重中之重。在這次我們將酒駕修法列入臨時會的議程後,我就在第一時間排審,法務部與警政署在以實際行動加強這段時間的酒駕執法據法務部統計,本月至今各地檢署已有具體防制酒駕的成效,如從嚴審核酒駕不准易科罰金者共166人,不予假釋76件,駁回率高達七成,本週因酒駕判刑而被撤銷緩起訴處分者也有4件,應已見警示效果。後續我也會繼續監督相關問題的改善。最後,我要感謝協助本次修法,提供寶貴意見的警察大學蔡中志教授、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及各位關心交通安全的朋友們,也感謝各部會的配合作業,終於能在臨時會下周的院會中完成三讀,#讓國人安心度春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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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Jiun-yoa Lai
    初犯就拘役,不得易科罰金才會怕。
    #有錢人就怕關

    讓想要的人不要有任何嘗試的念頭。
    甚至要求店家離場就先酒測,並詢問交通工具。

    既然入場可以要求戴口罩,離場為什麼不能為了交通安全要求酒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