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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靜儀醫師 溫柔堅定新中二。 203,687 個讚 · 20,400 人正在談論這個。政治工作者,臨床醫師,斜槓寫作與國際醫療、性別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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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很開心有機會與馮光遠先生、顧立雄律師一起討論對於人權城市的想望,能夠脫離過去對於城市僅有所謂"建設"(實際上常常是破壞)的選舉訴求,而從人權的各個角度來切入對於一個城市的價值建立,我認為是非常棒的想法! 我自己收穫甚多,也對於這樣的議題有許多聽眾關注(沒位子還站著聽) 感到十分感動。我相信從人權的想法來看待城市應有的內涵,是台灣進入更進步的國家應有的態度。 當天時間有限,主辦單位擬定的問題十分專業,我未能在與談中完整呈現這樣的思考脈絡有點遺憾,因此把我原先擬定的講稿整理後貼出。 性別平等在城市中的籲求與可能 <之一> 1. 城市中的性別平等問題 • 瞭解性別問題 (性別問題基本概述) … 更多 性別不會成為問題,出現性別問題必然是城市設計或是城市的運作有問題。就像台灣每次選舉的時候要談「婦女議題」「婦女福利政策」,甚至用的是「婦幼政策」,這是讓作為性別人權倡議者很不舒服的用詞;好像因為「女人很吵,現代女人很兇,所以不得不設計一些議題來表示有關心到婦女」,婦幼的想法更慘,在設定終究是女人必然有幼兒,然後兩個組合成需要被保護或是隔離的群體。這其實是未能承擔建立友善環境,才去弄這樣一個"保護"的想法。 其實聯合國在1995年(20年前!) 開始實施的性別主流化政策,台灣在2000年阿扁總統時開始實施;這個性別主流化gender mainstream即是認為所有的建設、計畫、政策都應加入性別觀點。此處的性別,包括生理上的男女、包括社會定義上的男女、甚或自己所想展現的男女。性別主流化的想法中,當不同性別都有參與提出定義、需求和意見的時候,才是性別友善的政策。 •…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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