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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娘歎:好心沒好報 #預支薪水 #檢舉 #Y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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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借支請假樣樣來…離職反咬「工時長」檢舉 老闆娘嘆:很不甘心

[周刊王CTWANT]
留言
  • 劉明勳
    @{陳冠仲} 如同你所說,誰知道員工說的是真的假的
  • 朱俊勇
    無論是否真假,現實生活一定有這樣的老闆娘,只是我覺得要互相啦
  • 佘大哥
    @{朱俊勇} 現在不要臉的員工太多了,自己沒本事,也不檢討自己,只會覺得別人欺負自己!
  • 陳冠仲
    @{朱俊勇} 單方面的話聽聽就好
  • 藍藍兒
    分清楚是好事
    無耐的是台灣絕大多數的老闆不但對員工不好,還想盡辦法坑員工
  • ChungYuan Ho
    @{Mike Tsai} 假鬼六怪確實是員工的權益
  • Mike Tsai
    @{陳宇函} 勞工有請假的權利 病假30天 事假14 這是勞基法規定的
  • 陳宇函
    @{黃豪} 真的動不動就請假 裝病痛給鬼六怪
  • 黃國寶
    @{佘大哥} 所以看看就好!新聞報導就是這樣!
  • 佘大哥
    @{黃國寶} 我懂~只是現在的社會真的什麼人都有,很常其實也是做賊喊抓賊……
  • 黃國寶
    @{可魯|100000208203699} 這種文章看看就好!誰知道事實真相,所以不用太過偏袒任何一方。
  • 黃國寶
    @{佘大哥} 這種文章看看就好!誰知道事實真相,所以不用太過偏袒任何一方。
  • 可魯
    @{黃國寶} 有時候人家對你好也是因為你某些讓步,互相一下;
    如果要斤斤計較,甚至自助餐的挑自己有利的,那也是禽獸不如
  • 佘大哥
    @{黃國寶} 員工自己本分都沒做好怎麼還有臉?
  • Frank Lin
    我有故事,你有咖啡嗎? @{張詔竣}
  • 謝遜
    @{Frank Lin} 有故事的人⋯
  • 王凱民
    @{林布布} 就是有老闆 不請兩個人來各做六小時,因為找不到人 要人上12小,那加班的四小時 又不付加成費用 想偷雞,被檢舉也是剛好而已
  • 松風
    真的是對員工好不如對狗好
    員工每次都苦苦哀求加班
    明明沒事情做還是被盧到讓他過來發呆吃便當
    然後還要被靠北違法

    老闆真慘🤣🤣
    所以聰明的就是法守
    全部給最低最少最爛的底線福利就好
    反正要善心不如去養狗
  • 林布布
    @{王凱民|ken.wang.33483} 嗯啊 基本上照著走就對了唄~ 勞健保該給就給,不然老闆就認命點自己做
  • 王凱民
    超時記得要照勞基法,額外加成給!!不然也是會被檢舉...12小時薪水不只12小時喔!
  • 馬文祥
    @{林布布} 人生多的是被狗反咬的事
  • 林布布
    @{馬文祥|100000340023768} 噢 那就要承受某一天員工反咬超時工作 🤷‍♂️
  • 馬文祥
    @{林布布} 加班費肯定比找第二份兼差來得多,尤其是小店家,員工都要求了,通常老闆都會給員工賺,或許很難讓你了解
  • 林布布
    @{馬文祥|100000340023768} 勞基法有規定工時上限啊~想多賺可以找第二份工囉
  • 馬文祥
    @{林布布} 如果就是想加班多賺點?
  • 林布布
    兩件事吧?工時超時就是勞基法啊。
  • Mike Tsai
    @{藍藍兒} 加工時可以但最基本要符合勞基法 好的老闆會優於勞基法給員工
  • 藍藍兒
    一個正確的老闆該去制止員工這樣的行為
    真的想幫助員工那就是加薪,但不能加工時
    員工的心意就是心領就好
    占別人便宜真的要不得
  • Mike Tsai
    @{林嘉瑋|1799395255} 自己願意也要老闆同意也是違法 老闆要有法律觀念
  • 林嘉瑋
    @{Mike Tsai} 你有看內文嗎?他自己願意這樣做的 老闆哪有強迫?
  • Mike Tsai
    @{林嘉瑋|1799395255} 自己違法就不對了 就是想佔員工便宜的心態
  • 林嘉瑋
    @{Mike Tsai} 如果員工不去檢舉 會有事?最美的風景是受人點滴 害他被罰錢?
  • Mike Tsai
    @{謝志民} 真心也要守法
  • 吳柏弘
    @{曹秋丁|100054482525843} 在臉書 有很多台灣法律管不到的地方🤣🤣
  • 金峰
    @{劉明勳} 查勞保投保金額,也是死
  • 林嘉瑋
    @{Chun Ming Lin|chunming.lin.357} 員工不去檢舉 會有事?最美的風景是受人點滴 害他被罰錢?
  • 許少燊
    @{劉明勳} 時薪跟月薪不能單純這樣算,如果你要以月薪算的話,那該給員工的薪水無論如何都不能低於法定月薪(不含加班費),還有法定假日跟特休假薪水都必須照給,時薪制只要是放假就沒有錢領
  • 曾瑞清
    勞基法還不是這些政客為了選票亂搞一通,我送這樣員工一條業務損失要求賠嘗二百萬
  • 陳仁鋐
    @{黃品超|100010798363130} 就看自己是否勤勞紀錄,或青菜隨便給老闆算
    像平台承攬的外務更慘,連計算方式都不講明,直接給你一個簡易件數明細的獎金總合,外務不爽愛做不做它沒差
  • 黃品超
    @{陳仁鋐|100000150192981} 我們沒打卡 也沒薪資條 但是有薪轉 超奇怪🥲
  • 陳仁鋐
    @{黃品超|100010798363130} 沒打卡那通常老闆都會兼店長,有沒有遲到監視器紀錄著,加班只能靠員工跟老闆自己記著,正常還是會打卡
    只是傻的老闆才會將卡片還給員工,會另外用電腦列印或手寫薪資明細,有問題可以跟老闆申請調閱卡片紀錄,但只能在老闆面前算好不能拿走⋯⋯
  • 黃品超
    @{陳仁鋐|100000150192981} 那如果連打卡都沒有怎麼辦😂
  • 陳仁鋐
    @{劉明勳} 重點就是員工拿那張卡去勞工局舉發.....不然你跟我的說法都是<做帳>...
  • 陳仁鋐
    @{Chun Ming Lin|chunming.lin.357} 上網複製相關內容的
  • Chun Ming Lin
    @{陳仁鋐|100000150192981} 詳細
  • 陳仁鋐
    @{劉明勳} 勞基法有規定最高一週工數...多的加班費要多給....這個雇主沒照給阿....全部都以時薪170計算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如雇主有使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者,或每週工作超過40小時者,應依法給付加班費,其標準為:
    (1) 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1以上。
    (2) 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2以上。
    (3) 雇主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使勞工於平日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
  • 劉明勳
    @{陳仁鋐|100000150192981} 工時長其實也還好,說真的,原文寫到早六晚六,工作8小時,中午跟晚上各一小時不算加班,給餐費,實際加班2小時,只需註明清楚,如原該員工領時薪150元*實計工作10小時=1500元,只要公司用月薪3萬計算,加班費按政府說30000/30天/8小時=125元,加班2小時=125元*1.34*2=335元,餐費(兩餐)給175元,合計1000元+335元+175元=1500元這樣就不會被吉了⋯
  • 陳仁鋐
    @{劉明勳} 就是那張打卡薪資計算就是被當做鐵證....不然一紙薪資條額外加班的費用備註寫<勤務獎金>不就完了...
  • 劉明勳
    @{Chun Ming Lin|chunming.lin.357} 其實是帳目不會做,只要做帳對的起來,把當天薪資換算成工作8小時,外加給加班費等於該當天薪資就好
  • Matthew Dorje
    @{Kai Kalven|mcpkai} 中小企業雇主一人 勞工少則一人 多則近百…

    勞團一人吐一口 雇主就淹死了… 這樣還不夠 還是圖利雇主(見鬼了…

    雇主選票太少啦
    勞工可是大票倉

    事業不賺錢 都是鬼話 倒閉也是自己不會經營 雇主有什麼好靠夭的 (以上網民酸話… 聽在押了身家的創業者耳中,心中苦楚辛酸跟誰說…
  • Matthew Dorje
    @{Wunyan Chien|wunyan.chien} 說資方弱勢 沒人會相信
  • Kai Kalven
    @{Matthew Dorje} 政府的勞基法是選票勞基法,何來公平與公正?
  • Wunyan Chien
    @{Matthew Dorje} 勞基法根本不能解決目前勞資糾紛
  • Matthew Dorje
    失衡的勞基法,失衡的勞資關係…
  • Fish Li
    升正職比較省錢😂
  • Mike Tsai
    06-18 連續上班未超過12小時不算違法 但如果沒給加班費就算違法
  • 陳仁鋐
    換算平均時薪給170,跟基本工資差不多,看起來也沒幫員工保勞健保吧⋯頂多是用加入工會的方式代繳保費而已⋯要說對員工多好也有些言過其實
  • 陳小俠
    不能只聽單方面 應該置板凳 ....
  • 楊仁豪
    台灣勞工。呵呵
  • 張育瑋
    老闆娘爛好人?
  • Wen Yu You
    其實很多都這樣的🤣🤣🤣
  • 吳小軒
    所以說真的,還是當員工的好,當老板真的沒比較好
  • Todd Lai
    我也遇過這樣的員工
  • 黃翠華
    好心沒好報
  • 溫總裁
    這是蟑螂嗎?
  • 陳維
    這就是現在這個世代的人
  • 徐嘉瑜
    剛才才看到一篇為了明天6號離職這幾天薪水的新聞
  • Jason Cheng
    所以一切都依照勞基法,不必考慮有的沒的,該怎樣就怎樣
  • 朱俊勇
    有這樣的老闆娘,已經對員工很好了
    說真的~當員工要互相,工作要認真。
  • Andres Lin
    真心對員工好當好老闆真的沒有用,不會感恩只會越貪心,還是分的清清楚楚好一點……
  • 黃豪
    撇除工時長這個不說,現在這個情況蠻常見的,每到休假完的第一天都會發燒、破胎、頭痛,薪水剛領完沒幾天就要借支,這怎麼看都不是工時的問題😅😅😅
  • 國揚
    位子不同,腦袋不同。
  • 黃國寶
    這是兩件事吧!
  • Frank Lin
    不甘心的事很多,這算很小咖
  • た けし
    制度只能管理好人,不能管壞人
  • Irvine Wu
    樹多必有枯枝...
    有慣老闆當然也會有慣員工
  • 阮信源
    通常只會記得老闆的不好,對他們好基本上都被以為是應該的
  • 紫影
    兩邊都有問題。
  • 陳志祥
    好老闆養出慣員工、慣老闆養出好員工,人吃人的社會不意外
  • 賴易欣
    這不好說,大家都會講對自己有利的話🤔
  • 劉明勳
    雇主活該?現在員工跟雇主根本不需嘴巴答應或承諾;一切按勞基法走準沒錯,雇主也不需要給員工方便,以後只是留藉口給員工提告而已⋯⋯凡事都寫清楚,該怎麼計算就怎麼計算,罰錢很簡單,不要扣薪,等離職後提告,連本帶利討回
  • Nita Chang
    所以不管員工怎麼裝可憐,我都不會排超過正常工時的班,有需要時要排就一定要給加班費,員工不能接受自然就會離職另謀高就囉!

    怎樣都千萬不能讓別人手上有把柄啊!也不可以店裡有什麼事情是只有別人(無論合夥人或員工)會自己不會的,這都是開店一定會發生問題的事情。
  • 蔡添國
    所以才需要借支單~有的時候個人覺得社會新鮮人慣起來了老闆、有什麼時候卻又覺得,老闆慣起了新鮮人、到最後善良的老闆變成了黑公司的老闆,性格好的員工變成自私自利的員工!
  • 佳洵 黎
    不要借支就好了
  • 彭裕軒
    所以一開始守法就不怕被員工檢舉!~守法跟借支沒關係!
  • 謝志民
    幫老闆娘點首歌,吳宗憲的,真心換絕情
  • 曹秋丁
    就有個資法..不然公佈長相姓名讓各行各業認清這個人...以免受害
  • Chun Ming Lin
    工時長是事實,合法都沒話說
  • 岳創業
    有人說:
    借支請假是一回事
    工時長是另外一回事
    好像沒錯,但,就是因為老闆自知薪資低工時長,所以才在員工借支… 更多、請假時,儘量配合來彌補。
    不然,法令有規定老闆必須同意員工借支薪水嗎?
    很多事,是互相的,只想好處佔盡,只會把自己的路走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