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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芬。 108,170 個讚 · 3,934 人正在談論這個。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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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紀的奴役 人口販運--勞動剝削
2007年美國國務院調查將台灣列為觀察名單
2010年美國認定台灣政府有能力有資源可為人口販運的防堵去作為
但卻放任不作為,於是將台灣列為第一級嚴重的人口販運國家.
2013年連外國人都知道且直指問題核心,外籍勞工在家鄉被收取高額仲介費
導致債台高築,仲介因此以債務威脅已繼續對其勞動剝削.
我們的台灣成為人口販運國,只要政府仍不願作為放任,
那麼人權兩公約就只是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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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與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台灣移工聯盟召開「NT500,台灣法院便會幫仲介討非法仲介費!勞委會縱容非法扣款變合法」記者會。 移工來台工作背負龐大仲介費,第一年工作薪資所得幾乎都還了仲介費。縱使輸出國與台灣皆針對仲介費(服務費)規範,在仲介公司日新月異的剝削手法下,以簽本票(無因票據,無需證明其原因可規避仲介費規範)包裝非法仲介費,規避法規監督。… 更多 TIWA自2012年接獲申訴,移工在搭機前數天,被迫在短時間內簽下了很多的文件,不記得有沒有簽過「本票/promissory note」。經TIWA詢問詳細後,疑涉人口販運之勞力剝削,遂告知警政單位。經調查後,於2012年12月4日被鑑定為人口販運被害人。 台灣已於2009年簽定兩公約,並通過人口販運防制法,然而人口販運之勞力剝削卻層出不窮,勞委會反而放任仲介以簽定本票包裝,讓非法仲介費能以合法形式追討。 因此,我們要求第一、勞委會應於3個月內提出專案調查報告;第二,勞委會應於十日內發函至司法院,法院給予外籍人士的公文書,應有其母國語言並載明求助管道,以保障其訴訟基本權利;第三,司法院應統計並公布外籍人士的本票執行案件數;第四,對藍領移工提起本票執行裁定者,應移請進行販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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