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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x原創我挺你。 48,375 個讚 · 30 人正在談論這個。主辦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http://www.tipo.gov.tw)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臉書(http://www.facebook.com/TIPO.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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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問小學堂】…解答篇
沒錯!
你們想對了~
原來這是一個不簡單的問題耶!!!
依著作權法第十條前段,擁有權是該著作人。而商標權是屬於商標申請人享有,商標權申請使用他人著作,應取得著作權人同意。
LOGOLOGO的擁有權是屬於該著作人的,
如果公司要用的話,是要跟著作人取得同意的喔!!
是要跟著作人取得同意的喔! 好了~~解決疑惑了!!
小編終於可以開心地去玩LOGO達人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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